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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月 06, 2014

這不是姬兮兮

武漢女大生用數學符號作三行情詩 男友也驚呆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武漢長江工商學院大一女生吳華傑日前用數學符號「-∞」、「+∞」和幾個簡單的英文單詞向男友表達愛意,被同學們稱讚「高端、大氣、上檔次」,並獲得該校舉辦的「三行情詩」徵文比賽一等獎。

《楚天金報》報導,吳華傑是該校經濟與商務外語學院學生,頗喜歡研究、創作五言絕句和七言律詩等古詩詞;在一次上數學課時,她突然想到可以結合數學演算法,為男友寫一首情詩,就開始她的創作之旅:「INPUT (-∞,+∞),IF(-∞THEN+∞],ELSE+∞)。」

吳華傑說,「INPUT是數學語言中輸入的意思,-∞和+∞分別指負無窮和正無窮。第一行詩是指愛情開始時,雙方都在付出。IF是條件陳述式如果的意思,THEN是然後的意思,第二行詩指如果有一方背叛,負無窮付出,另一方就『]』(閉區間符號,特指停止)正無窮的付出。ELSE是否則的意思,第三行詩指彼此如果沒有背叛,就會為對方付出正無窮的愛。這首詩是想告訴男友,你若不離不棄,我定生死相依。」

「這首情詩把數學語言與文學相結合,表達雙方不離不棄的陪伴,牽著彼此的手走到生命的盡頭之意。高端大氣上檔次,一般人真寫不來!」該校清水石文學社代表許黎稱讚道。

吳華傑說,她和男友在讀高中時相識,因當時怕耽誤學業,她一直沒有接受男友的示愛,直至上大學後,兩人才確立戀愛關係。目前,她的男友正在創業,當看到這首情詩時,男友也驚呆了。
  1. 這可能不能算是數學、甚至不能算是程式碼,恐怕只能算是 psuedo-code...
  2. 括號沒對齊...

這讓我想起 PerlYuYanWikipedia 頁面居然被移除了 = =)... 所以寫了一段:

#!/usr/bin/perl
use Lingua::Sinica::PerlYuYan;

#用籌兮 用嚴兮 截起吾純心
#賦小入大合 兮註在君意
#印道我心哉 點起起純心
#等零倘壹合 歟道有情哉
#然曰無情矣 合兮井底空

翻譯...

#!/usr/bin/perl
use Lingua::Sinica::PerlYuYan;

use integer; use strict; chomp (my integer $D
= <stdin>); #在君意
print "我心" . (($D
== 0 xor 1) ? "有情"
: '無情'); #井底空

可是這首詩念一念,除了有點情色部分,好像被甩的話就要抓對方去跳井。

要算計、要嚴格,取一顆純淨的心。
把小的東西放進大的裡面(!?),兩個人情投意合。
在我心上相印,點綴純潔的心。
將 0 與 1 合在一起(!?),是有情還是無情?一起跳進空的井底。

我好無聊 XD

星期三, 6月 08, 2011

核能發電,該還是不該?

今天看到的新聞:

小英:再執政 十三年後終止核能發電

中國時報【朱真楷/台北報導】

提出「二○二五非核家園計畫」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日上午抵達德國考察綠能產業。她表示,德國政府已宣布二○二二年前關閉所有核電廠的政策,證明要達成非核目標的關鍵,在於決策者的決心,所以只要民進黨取得政權,就有信心用十三年的時間終止核能發電。

蔡英文在柏林時間六日上午抵達德國後,在執政黨基民黨國會議員費雪陪同下參訪柏林車站等相關綠能建設。

不要核能發電可以,可是要有替代的發電方案。

我國(中華民國)電能來源中,核能佔了 19.3% 左右(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 年產銷快訊)。所以說,如果沒有核能發電,這些電勢必要以其他方式來產生。

如果平攤到其他種種發電方法中,意味火力發電(國營 53.4% + 民營 18.7% = 72%)必須增加 19.3% * 72% = 13.9%。

再看到總用電量 1933.1 億度,也就是說火力發電必須增加 1933.1 * 13.9% = 268.7 億度。

如果這些發電改用:

  • 燃煤:產生 268.7 億 kw/h * 1.020 kg/(kw/h) = 274.074 億 kg 的二氧化碳
  • 燃油:產生 268.7 億 kw/h * 0.758 kg/(kw/h) = 203.675 億 kg 的二氧化碳
  • 天然氣:產生 268.7 億 kw/h * 0.515 kg/(kw/h) = 138.38 億 kg 的二氧化碳
  • 核能(原本):產生 268.7 億 kw/h * 0.0661 kg/(kw/h) = 17.761 億 kg 的二氧化碳
p.s. 我忘記在哪裡看到這些數據,請知道的人幫我補... >_<

然後又會跑到令一個惡性循環:二氧化碳升高 = 溫度升高、溫度升高 = 冷氣用量增加、冷氣用量增加 = 用電量增加、用電量增加 = 發電量增加、發電量增加 = 二氧化碳升高...

====== 分隔線 === 分隔線 === 分隔線 ======

話又說回來,如果那些反核的從電廠關掉開始就完全不要用電(除了搬去山裡與世隔絕以外,還有別的辦法嗎?),那就關吧!

星期一, 12月 20, 2010

這年頭,依法行政也不行...

最近有一則新聞,是說一位財經法律系的博士研究生撿到某貧婦兩萬多元,在報案以後,要求貧婦要付三成作為報酬。根據著作權法第九條,在這裡全文引用:

【何柏均、李姝姮、方佳怡╱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萬1千元生活費,卻不慎將裝有手機、金錢的包包遺失,她趕緊撥打自己手機,一名女子接電話後表示會送到警局;婦人原想包紅包答謝對方,未料對方自稱是法律系畢業,要求十分之三報酬、6300元,婦人雖苦苦哀求「能不能拿少一點?」但對方堅持拿6千元,在旁協調的警察看了不禁搖頭:「現在的人眼中只有錢嗎?」
遺失包包的李姓女子(44歲)昨向《蘋果》投訴,她從事會計工作,幾乎是她獨力扶養念大學一年級的女兒及高中的兒子,為方便照顧子女,選擇在家接案、擔任SOHO族,平均月收入3萬多元。她昨天傍晚騎乘機車去接兒子放學,並領取2萬1千元準備支付水電等雜支,在行經土城市裕民路、捷運海山站附近,掛機車前座吊掛勾的包包突然掉落,遭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28歲)拾獲。

撿錢者稱法律系畢業
李婦指出,由於遺失的包包裡,除2萬1千元生活費,還有證件、手機、住家鑰匙等財物,立刻以兒子手機撥打自己手機門號,潘女接聽後指稱拾獲其包包,約她於廣福派出所交付,她原本慶幸包包失而復得,欲包紅包答謝,未料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主動要求6300元、十分之三報酬。
李婦不懂法律,以為自己聽錯了,雙方在警局碰面後,她向潘女求情,說自己一個人撫養小孩,「能不能不要拿3成?」未料潘女堅持一毛不能少,警員聽了也幫忙求情說:「一定要要求這麼多嗎?不要這樣啦!」但潘女卻冷漠地回說:「我去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麼做。」警員聽了也不敢再幫腔,李婦聽了也十分心酸。警方指出,《民法》如此規定,他們只能道德勸說,無權干涉。

「教育到底是怎麼了」
經半個多小時談判,因李婦沒百元鈔,最後潘女才願妥協只拿6千元,李婦心想,「一個孩子每月生活費是6千元,但『遺失』6千元,總比遺失2萬1千元好」,於是給了潘女6千元並致謝,潘女拿了錢頭也不回就離開,讓一旁協調的警察也直搖頭嘆氣。
李婦感嘆說,她一直教導自己小孩要拾金不昧,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卻沒顧及情理,「現在的教育到底是怎麼了?」她認為法律系教授除教導法律,也應該教導一些道德觀念。
對此,教育專家吳娟瑜感慨地說:「懂得物歸原主代表有良知,但主動說出口要錢,這態度就有失敦厚。」她表示,在人際關係裡,相互扶持、相互關心、善良友愛,才是正確價值觀,但接連發生大學生撿到錢向失主索報酬事件,顯示社會越來越功利、太以錢為重,她給年輕人建議:「不管失主有沒有給酬賞,都不應該主動開口,才是禮貌的表現。」

留置權不應用於弱勢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表示,隨著社會變遷,不可諱言功利比率上升、道德下降,學生容易著眼功利色彩,只問行使留置權違法與否,而忽略此舉是否「道德」。他說,社會功利色彩濃厚當下,若是留置權不再,可能拾獲者更不願意把錢交出來,因此,他認為是否有可能在法律設計上能夠周詳,如留置權是否不要用在弱勢人身上等。
律師廖芳萱表示,只要撿到錢的人有通知失主,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就不算侵占,可向失主主張取得一定報酬及留置權,根據《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要在6個月內請求報酬十分之三,若對方未給報酬,拾得人就對遺失物有留置權。

然後,以下是民法第八百零五條的全文: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拾得人、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於通知、招領及保管之費用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
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前項報酬請求權,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一項費用之支出者或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其權利人有數人時,遺失物占有人視為為全體權利人占有。

首先,我們想想看為什麼民法中要保障拾得人得請求報酬的權力?試想,當一個人撿到東西的時候,他有兩個選擇:還給失主或據為己有。若他還給失主,則失主可以取回遺失物;若他據為己有,則失主 100% 不能取回遺失物。驅動拾得人將遺失物還給失主的誘因之中,消極的誘因是若據為己有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中的侵占遺失物罪,雖然罰的錢不多,但會因此留下前科;積極的誘因則是民法第八百零五條中,有關請求報酬與留置遺失物的權力:

  • 據為己有:可以得到全部的遺失物,但是有被抓到判刑的風險
  • 還給失主:可以得到至多遺失物 30% 價值的金額,完全沒有風險
若沒有第二條,雖然有風險,可是當報酬(遺失物的價值)夠高的時候,可能會有人鋌而走險。反正要是真的被抓到也只是被罰伍佰元。但是若有了第二條,因為完全沒有風險就可以取得至多 30% 的報酬,所以有更多人會願意把遺失物拿去還。

首先,遺失東西完全是失主的責任。這個東西對於失主來說越重要,那麼遺失的後果也應該越嚴重。遺失物之於失主的重要性,與拾得人完全無關,拾得人也無法影響該物品之於失主的重要性。這些道理有點腦子的人應該都懂。所以,當這個物品的重要性越高,對於失主來說的價值也就越高,那麼失主本應付出更多的報酬才能取回遺失物。

拾得人有要求至多三成報酬的權利,而實際要求多少報酬則看拾得人的心情。若失主覺得報酬不合理,可以跟對方「殺價」。如果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也可以上法院請法官來決定合理的報酬該是多少。

在本例中,婦人弄丟的是下個月的生活費。如果沒有這筆錢,接下來的生活會過得很艱難。所以對於該婦人來說,該遺失物是相當重要的。若想要及時取回,則應該付出較高的報酬。而對於拾得人來說,把遺失物「賣回」給失主是一樁「獨門生意」。在商言商,本應將利潤最大化。要求最高的報酬合情合理。我認為沒有理由要求拾得人無償將遺失物還給失主,就像我認為沒有理由要求商人以進貨價格出售貨品一樣。我也認為沒有理由在失主付出報酬之前,就能將遺失物取回,就好像我不認為買方在付錢以前,就能獲得商品的所有權。

如果說要用商業競爭法來審判潘女也不合理,因為潘女並不是靠「撿遺失物還給失主再要求報酬」這向業務來賺錢的。

法律不外乎人情,為了避免拾得人直接侵占遺失物,民法保障請求至多三成報酬與留置的權力,是相當合乎人情的。掉了東西能找回來就該是燒高香了,願意把東西還給失主的拾得人更是佛心來的,怎麼能不多給他幾成報酬呢?

反倒是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的罰金少的很不合理,應該也改成至多遺失物價值三成的專科罰金才對。

星期四, 3月 26, 2009

言論自由

阿克頓勳爵曾經說過:「我不喜歡你的言論,但我誓死保護你的言論自由。」

若查證「郭冠英」就是「范蘭欽」屬實,那麼他的確該下台,因為他違反公務人員應行政中立的基本規範。但是「范蘭欽」發表的文章倒是沒有任何問題,那是言論自由。雖然美國有針對種族歧視言論的法律,但是很抱歉中華民國剛好沒有... 所以他也沒犯法。

我不懂的是這些新聞媒體幹嘛拿「高級的外省人」做文章,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很多產品不是也會在包裝上寫「高級蜜餞」或「高級水果禮盒」嗎?那這些廠商是不是也通通要上新聞接受批判一下?況且他只有說「我是高級的外省人」而已,不知道這些媒體是從哪裡得來「台灣人是低級」的結論。你說「這是部好看的電影」或「這是本內容豐富的書」的時候,也不表示其他的電影不好看、其他的書沒內容啊...

另外,蔡英文同學,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不是你說有就有,你說沒有就沒有的好嗎?

星期五, 8月 29, 2008

這就是為什麼越重要的組織越不能用 Microsoft Windows!

電腦病毒無孔不入 國際太空站也無法倖免

28 Aug 2008

NASA 的科學家今天忙得焦頭爛額,因為國際太空站上一台筆記型電腦被病毒入侵。基於安全的顧慮,NASA拒絕透露入侵太空站的病毒來歷及路徑。不過一個專門報導太空新知和新聞的網站透露,那個撈過界、上了太空的病毒,可能是透過磁碟,入侵太空站的電腦。它是視窗系統大約一年前出現的一隻病毒,設計者的目的是要盜取線上遊戲的資訊,那些被鎖定的線上遊戲有一部份只有中文版,包括征途、煌易及洛汗。

在被病毒入侵之後,國際太空站上的電腦,已經裝了新的防毒軟體。

不是反微軟,而是他潛在的危險性比其他作業系統高太多了。不管是漏洞的數量、修理的速度、病毒的量... 等,都比其他系統來的糟糕。

不知道 NASA 有沒有順手把那台電腦升級成 Windows Vista?

星期一, 6月 30, 2008

是央圖太混還是工程師太混?

今天的新聞「上網查央圖藏書 網頁落伍」

其中

  • 向央圖資訊室人員詢問,對方建議她改用 IE 6.0 以下或其他瀏覽器
  • 館藏書目查詢系統及資料庫龐大,更新期間必須兼顧圖書館內部作業,也不能影響讀者權益,3月份起,每週一閉館日執行升級計畫,3個月僅佔12個工作天
讓我覺得很扯...

  1. 首先,開發網頁服務卻綁定瀏覽器是很不道德的做法。就好像規定某條路只有福特的車可以走,裕隆不能走一樣。
  2. 我相信館藏書目查詢系統及資料庫龐大,但是更新期間必須兼顧圖書館內部作業是很奇怪的事情。看他最後寫「已經要求系統廠商加快腳步」,表示這項工程應該是外包的。既然是外包的,那就是開發商在別的地方把程式寫好,到時候直接丟上來就可以上線使用。而且... 把目前輸出的 html 轉換成標準的格式(html5+css3!?),讓 ie7/ff3 可以正常顯示,有工程浩大到要花三個月,並且要下線三天來升級嗎?
  3. 若只是改改 html 而已,應該跟後端資料庫大小沒有關係。如果是寫新的系統的話,資料庫的大小應該也不會影響到開發時程吧... 這感覺很像「因為我家電視比較大,所以看電影要花比較久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