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3月 26, 2009

言論自由

阿克頓勳爵曾經說過:「我不喜歡你的言論,但我誓死保護你的言論自由。」

若查證「郭冠英」就是「范蘭欽」屬實,那麼他的確該下台,因為他違反公務人員應行政中立的基本規範。但是「范蘭欽」發表的文章倒是沒有任何問題,那是言論自由。雖然美國有針對種族歧視言論的法律,但是很抱歉中華民國剛好沒有... 所以他也沒犯法。

我不懂的是這些新聞媒體幹嘛拿「高級的外省人」做文章,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很多產品不是也會在包裝上寫「高級蜜餞」或「高級水果禮盒」嗎?那這些廠商是不是也通通要上新聞接受批判一下?況且他只有說「我是高級的外省人」而已,不知道這些媒體是從哪裡得來「台灣人是低級」的結論。你說「這是部好看的電影」或「這是本內容豐富的書」的時候,也不表示其他的電影不好看、其他的書沒內容啊...

另外,蔡英文同學,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不是你說有就有,你說沒有就沒有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