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22, 2007

小時候寫的作文

過年嘛,總是要掃除一下。雖然我沒有想要打掃的意思,但是還是把櫃子裡的東西拿出來,東翻翻西翻翻以後再放回去,假裝有整理過些什麼。

翻一翻,找到了國小五年級的作文簿!真感謝我媽沒把他當資源垃圾拿去回收,讓我看到我以前有多麼無厘頭。下面還只是其中一篇(其實我懶得打字,而且其他幾篇寫的還蠻丟臉的 |||>_<b)...

冬天

今天是冬天。(啊!說錯台詞!?現場直播!不能改了。繼續編下去吧!)那一顆松是在搖。對,他在姚。它是咖啡色的,葉子也是。很醜。對!很... 什麼?很醜?你... 算了。我有一個故事,我們來分享一下:

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冬天,在那個森林裡...。「那個」森林是什麼東東?就是「這個」森林!有一對父子,在打獵。嗯!廁所在哪裡。廁所?你說「廁所」做什麼?你「嗯!」不是要「便」魔術嗎?你不必管!繼續說!經過一天,也打不到東西,卻在森林中迷路了。在那時,他們看到一間小屋,就近去了。這時,他們因為很累,就睡了下來。到了半夜,兒子看到了一個「石膏色」的女人,從們旁邊的牆中飛了進來。向他爸爸吹了一口氣。他爸爸的血液就結冰了!雪女說:「我不要你的命。但是你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你也是我牙下的客人。」說完,就走了。這個小男孩長大以後,在十二月十二日的晚上十二點十二分十二秒,遇到了一個名叫「小雪」的女孩。這個小男孩就和這女孩結婚了。在洞房的那一天,那個小男孩說:「我...,」那小雪的眼睛為之一亮!「就是『怪歐吉桑』!」結果,在外面的爸爸靈魂跌了一跤「掉」進來,這場戲再也演不下去了。

完!

現在看看,發現...

  • 我以前一定很討厭寫字 - 加超多標點符號(很多單引號跟驚嘆號)跟簡單的字(十二月十二日的晚上十二點十二分十二秒)撐篇幅。
  • 喜歡自言自語 - 第一段沒用的前導跟故事開始的第一段,因為一直在跟讀者說話,所以搞不清楚到底要表達些什麼。
  • 故事中的人物也搞不清楚自己在幹嘛 - 雪女說「你也是我牙下的客人」,但是她並沒有嚼食他爸爸啊...!
  • 從頭爛到尾 - 一定是因為老師說要寫四頁,所以我一寫超過四頁,馬上就隨便作個結束 = =
  • 導師評語 - 文章形式特殊,但似乎沒有表達出「冬天」!(哪有!看完後不覺得很冷嗎?想想其實蠻切題的 = =)

PS. 『怪歐吉桑』是志村大爆笑裡,由志村健飾演的那個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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