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6月 22, 2005

GIMP 真是個好東西!

可是筆記型電腦 + GIMP 不是。

話說我們社團叫我設計獎狀,於是我就拿了一堆雲彩紙剪剪貼貼作美勞。根據我的設計,一張大約 15 分鐘可以做好,十個人分工合作 (一些人剪、一些人貼、一些人護貝),至多一兩個小時就可以進入全部去等護貝機的階段。當我樣本設計好之後,學長跑來告訴我「不是這樣,你要作一份然後我們去影印著色。」「... 那我要重作嗎?」當我回到宿舍以後,學長用 MSN 叮我「你做好之後拿去掃描,我們用印的好了。」「...... 那你早說,一開始我就用電腦作就好了。」「也可以啊!那你加油。」

接下來就進入了「筆電 + 觸控版 + GIMP」的地獄...

GIMP 是個好東西,功能強大而且「Software is like sex: it's better when it's free. -- Linus Torvalds」。不過我實在不懂(到現在還是不懂),我怎麼會想到在這台指標裝置如此不方便的機器上用它。笨拙的拉貝茲曲線、笨拙的調整圖層的位置、笨拙的使用選取工具,加上這台 Pentium!!! 笨拙的算圖速度,這次電腦完稿花了我超過 18 小時(作美勞的時候我只花了 1 小時)。

不過接下來只要拿去輸出跟護貝就好了,作一份不用十秒。

所以我用自己的 17 小時省了一次美宣複製的 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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